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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注意事项

创建时间:2023-12-05 16:19

对防护区的要求:
  1、防护区的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-10℃;
  2、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,不宜低于1200Pa;
  3、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,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;
  4、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,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/3以上;
  5、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;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,可合为一个防护区;
  6、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,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,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;
  7、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,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,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;
  8、灭火后,防护区应通风换气,当防护区内氧气浓度低于18%时,人员不允许进入防护区。
  安装注意事项
  1、灭火剂瓶组应固定牢靠,一般柜式靠墙放置,管网放置在气瓶间内,瓶组架须用地脚螺栓紧固;
  2、电磁型驱动装置上的保险销在未交付使用前不得拆除,为避免发生误喷事故,应有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;
  3、各手动操作的保险装置在手动操作时方能拆除,以免发生误操作和误喷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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